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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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详情 教学公告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2017-03-09  点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中方学生入学二年后成绩符合俄方学校要求,学生可申请俄方学校留学,毕业成绩合格可获取中俄双方学位证书。本教学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的俄方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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