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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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详情 教学公告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师范类)

2017-03-09  点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舞蹈编创能力、教学能力、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工作,或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与策划以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能力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国古典舞基训、芭蕾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学法、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等,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等基础课。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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