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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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详情 教学公告

2017年长春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类考试科目及分值

2017-03-09  点击:[]

 

(一)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流行演唱唱法):考生须准备一首歌曲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一首乐曲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项为必考内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4项均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三)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满分400分)

  面试:体态体貌(120分)、舞台气质(100分)、指定稿件朗诵(100分)、才艺展示(80分)。

  说明:1.我校会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考生面试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都合格后按年度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考生请于2017年3月初登陆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不予复检。

上一条: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调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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