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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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详情 教学公告

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课程缓考申请单

2017-03-11  点击:[]

 

 

课程开设学期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学生姓名

所在学院

学生班级

学号(十位)

课程名称

考试类型

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所在分院

期末/重修

期末/重修

期末/重修

期末/重修

期末/重修

期末/重修

缓考原因

学生所在

学院意见

辅导员签字:

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考试时间

□和下学期开学初补考一起考 □和相应学期重修一起考 □毕业前清考

注: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必须在本门课程考试前填写《学生课程缓考申请单》一式三份,经分院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考务科、学生所在分院、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2.学生课程缓考申请审批通过后,学生所在学院必须将学生课程缓考情况通知到任课教师,并要求任课教师在《学生课程缓考通知书回执》上签字确认。

3.请在考试时间处勾选。

 教务处监制

学生课程缓考通知书存根(分院留存)

   编号:  

 

关于  学院   专业     学生,学号:   在20  ——20 学年第 学期(期中/期末/重修/补考)考试中  课程缓考的通知书已于   日 送达到  (任课教师)。

□ 其他说明:

经办人: 代办人:  

 20   年  月  日

 

长春师范大学

学生课程缓考通知书

编号:  

  老师:

现将  学院   专业     学生,学号:   在20  ——20 学年第 学期(期中/期末/重修/补考)考试中 课程缓考的通知书送交给你,请在录入成绩的时候,将该生的考试状态设为“缓考”,并录入零分,谢谢。

教学秘书签字: (学院公章)

20 年 月  日

     

学生课程缓考通知书回执

    编号:

学院:

关于  学院   专业     学生,学号:   在20  ——20 学年第 学期(期中/期末/重修/补考)考试中 课程缓考的通知书我已收到,内容尽知。

任课教师签名:

20  年 月 日

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课程缓考送达报告

 

 

教务处:

本学院在20 ——20 学年第 学期(期中/期末/重修/补考)考试中,申请课程缓考的学生共 人,学生课程缓考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全部送达任课教师。

 

 

学院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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