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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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详情 教学公告

专业设置

2022-11-25  点击:[]

1.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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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全方面、实用型、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乐理与视唱练耳、合唱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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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基础理论、音乐表演技能,具有国际视野与较高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3.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教学能力、表演能力、编创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或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的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舞蹈基训、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艺术概论、舞蹈教学法、舞蹈解剖学、中外舞蹈史等,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等基础课。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4.表演专业(校企合作)

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具备表演能力、沟通能力、社会服务能力,能在各级文艺团体、文化机构、传媒机构等单位从事表演、编导、教学的复合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普通话语音基础、艺术鉴赏、形体与体能训练、表演、现代社交礼仪、旅游地理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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