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议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先锋模范作用是否不断增强和发挥,经过评议,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2.评议内容:以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等党规党法为标准,结合各自的思想工作实际,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评议程序:各党支部根据学校党委有关文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动员;各小组参照评议的内容组织党员进行个人小结和互相评议,确定每个党员定格的类别上报党支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的基础上综合平衡,确定各类别党员名单,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上报校党委审批。
4.评出四个类别的党员,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