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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高教所长师高教〔2017〕3号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7-03-22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吉教基一[2017]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此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范围及研究要求

1.省教育厅组织编制《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 1),列出若干主要选题范围。申报者既可参考《课题指南》设计具体课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计研究课题。教学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项目分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两类。

二、申报要求

1.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和不超过6名主要参加者。

2.申报者及其主要成员近三年来的相关研究成果应与所申报课题有较大关联。

3.最终成果形式限专著、调研报告、实验报告、论文四类,分别用A、B、C、D代替,填表时可直接填写代号。成果不能为一般性的工作总结。

4.结题成果要求:规划课题须提供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重点课题须提供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或专著1部以上)。论文需注明课题号。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1.申报时间:

2017年4月10日—4月15日。

2.申报材料:

(1)《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附件2),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附件3)。

(3)附件2、3,需提交电子版,分别以“课题负责人姓名+评审书”、“姓名+汇总表”进行命名,发送至邮箱:391759252@qq.com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 琰;

办公电话:86168857;

电子邮箱:391759252@qq.com;

办公地点:教学综合楼11楼1101办公室。

 

附件:

1.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2.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申报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

 

 

2017年3月8日

 

 

 

 

  

 

主题词:课题 申报 通知

长春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3月8日印发

 

上一条:附件4: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 下一条:附件2: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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