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学生证补办活动:
1.学生证补办时间:2017年3月16日
2.学生需到正规报社办理挂失声明,索要正规“挂失发票”或“挂失收据”。
3.因复学或破损的,无需挂失,用旧证换取新证即可。
4.以学院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挂失发票或收据”或“旧证”交至学籍管理科713室换取新学生证,认真填写注册后统一到校办进行验印。
上一条:长春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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