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保护知识产权,树立良好的学风,形成遵守学术规范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国家学位的严肃性;
3.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4.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开创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5.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6.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学制与学分
基本学制年限为2年。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三、培养方式
以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培养模式为关键,以规范培养过程为重点,以实践为导向,在课程学习中结合中小学(幼儿园)的实际问题,通过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堂讲授、案例分析、专题研讨、主题探究、调研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全方位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能力、通过理论学习进行实践反思的能力、自主专业发展的能力。
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联合培养,鼓励本专业导师组配合导师对学生进行全面培养。
四、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四个部分。其中,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入学的学生须补修本科相关课程。
(具体的课程设置信息可以表格形式呈现,见下表)
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学位 基础课 |
Z1999905 |
政治理论 (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
36 |
2 |
1 |
考试 |
必修 4学分 |
Z1999904 |
外国语 |
36 |
2 |
1 |
考试 |
Z2060301 |
教育学原理 |
36 |
2 |
1 |
考试 |
必修 8学分 |
Z2060302 |
教育研究方法 |
36 |
2 |
1 |
考试 |
Z2060303 |
课程与教学论 |
36 |
2 |
1 |
考试 |
Z2060304 |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
36 |
2 |
1 |
考试 |
专业 必修课 |
Z3040201 |
音乐课程与教材分析 |
48 |
3 |
1 |
考试 |
必修 10学分 |
Z3040202 |
音乐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
48 |
3 |
2 |
考试 |
Z3040203 |
音乐教育测量与评价 |
36 |
2 |
2 |
考试 |
Z3040204 |
音乐发展前沿专题 |
36 |
2 |
2 |
考试 |
专业 选修课 |
Z4040201 |
音乐学习理论与方法 |
36 |
2 |
2 |
考查 |
学生需修满 6学分 |
Z4060302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36 |
2 |
2 |
考查 |
Z4060303 |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
36 |
2 |
2 |
考查 |
Z4060304 |
中外教育简史 |
36 |
2 |
2 |
考查 |
Z4040202 |
声乐教学法 |
36 |
2 |
2 |
考查 |
Z4040203 |
钢琴教学法 |
36 |
2 |
2 |
考查 |
Z4040204 |
器乐教学法 |
36 |
2 |
2 |
考查 |
Z4040205 |
视唱练耳教学法 |
36 |
2 |
2 |
考查 |
实践教学 |
Z6999915 |
教育实习 |
|
4 |
3 |
|
8学分 |
Z6999916 |
教育见习 |
|
1 |
2,3 |
|
Z6999917 |
微格教学 |
|
1 |
2 |
|
Z6999918 |
教育调查 |
|
1 |
2,3 |
|
Z6999919 |
课例分析 |
|
1 |
2 |
|
补修本科 专业基础课 |
Z7040201 |
中外音乐史 |
36 |
/ |
1 |
考查 |
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入学者须补修至少两门,不计学分。 |
Z7040202 |
和声 |
36 |
/ |
1 |
考查 |
Z7040203 |
视唱练耳 |
36 |
/ |
1 |
考查 |
2. 个人学习计划
充分发挥个人学习计划在引导和促进研究生自主学习和研究中的作用。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学习计划。个人学习计划应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实践环节等部分。课程学习计划中需详细列出个人在学期间所修课程、开课学期,学位论文计划需明确学位论文的研究进度,实践环节要明确具体要求和进度。
3.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教学方式应灵活多样,除了课堂讲授外还应采用专题研讨、主题探究、调研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研究生所学各种课程都要严格按照培养计划进行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成绩可以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学期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等形式。考核成绩全部采取百分制记分。必修课都是考试课,如无特殊原因,考试均须出试卷进行严格的闭卷考试。选修课可以采取考查的方式。
公共课的考核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业课的考核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考核的具体要求详见《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与管理办法》。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学科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符合专业培养方向的要求。
2.开题报告和文献阅读报告
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二学期末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包括课题研究和撰写的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内容框架、撰写计划、核心观点和创新环节以及相关的文献资料。开题报告的审查应重点考查硕士生的文献收集、整理、综述能力和研究设计能力。
充分发挥文献阅读在夯实硕士生本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中的作用。在确定硕士生录取名单后尽早将本专业必读和选读经典文献目录发给每位硕士生,提出阅读和考核要求。经典文献的阅读力求课内和课外相结合,以课内阅读督促课外阅读。最好以讨论班的形式进行,主要是学生报告,导师组成员现场指导。要阅读的内容必须是与即将要做的论文密切相连的系列内容,由导师组和研究生本人商量后制定。要求每位硕士生必须在第2学期期末之前提交2份书面文献阅读报告。
(1)必读书目:
[1]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2]尹爱青.音乐课程与教学论[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3][美]艾伯利斯.音乐教育的理论基础[M].新疆:新疆大学出版社,1999.
[4][美]艾伯利斯等.音乐教育原理[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
[5]管建华著.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M].陕西: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6]吴克礼主编.文化学教程[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7]刘承华著.中国音乐的人文阐释[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2)选读书目:
[1]洛秦著.音乐中的文化与文化中的音乐[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4.
[2]申波著.审美意识与音乐文化[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
[3]赵易山.视唱练耳[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
[4]丛立新主编.课程论问题[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
[5]聂英.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基础教程[M].长春:吉林音像出版社,2003.
[6]王小玲.汉族调式和声技法[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6.
[7]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8]程义明 著.管乐团合奏艺术[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
[9]刘灏 编著.西方管乐艺术史[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
[10]管建华著.音乐人类学导引[M].陕西: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11]尹正文.试唱[M].长春:吉林音像出版社,2003.
3.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表现、身体素质、心理健康状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学位论文撰写进展 情况等。
中期考核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考核,成绩考核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环节由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负责考核,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划分设定,成员组成不少于5人,且都为高级职称,研究生导师可作为检查组成员,但不能作为组长。经小组讨论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组员2/3及以上(含2/3)同意,即为通过。考核不通过,或者不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没有申请答辩资格。必须延期一年,只能同下一年级一起进行中期考核后,才能申请答辩。
4.论文撰写
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该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作阶段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的结构、思路和观点。论文写作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和案例研究等。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两万字,写作时间不少于1年。
5.论文评阅和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由导师认可,并经过专家评阅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一般在第四学期五月末至六月初进行。
论文答辩应从论文选题与综述、研究设计、论文的逻辑性和规范性、工作量等方面重点考查论文是否使研究生受到了系统、完整的研究训练。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长春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按规定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实践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六、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共8学分,内容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等环节。其中集中的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三学期,实习时间不少于16周,4学分;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等实践教学内容安排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各1学分。实践教学一般在指定的实习基地进行,教学完成后须进行验收:微格教学与课例分析,须提交15分钟教学录像光盘;教育见习要完成教育见习报告;教育调查要完成教育调查报告;教育实习,须提交听课记录、教案等相关材料,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并向实习验收小组进行教育实践汇报。实践教学的考核按“优90-10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下”五个等级评定。
七、专题讲座
各专业每年应开设不少于4次的专题讲座,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并提交心得体会。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提交8次专题讲座的心得体会,由导师进行签字审核。研究生院在第四学期前两周内将审核相关材料,合格者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八、本培养方案自2016级研究生开始实施。